省审计厅省红十字会关于甘肃省红十字会系统重建项目审计工作的意见
省审计厅省红十字会关于甘肃省红十字会系统重建项目审计工作的意见
陇南市、天水市、甘南州、平凉市、庆阳市、定西市、白银市审计局、红十字会:
根据省委、省政府对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安排部署,鉴于红十字会系统援建项目在执行和管理方面的特殊性,当前应着重抓好竣工项目的审计工作,以确保红十字会系统援建项目顺利进行。现就加快红十字会系统援建项目审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红十字会系统援建项目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
根据项目协议书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红总字〔2010〕44号)中有关项目经费的拨付原则,援建方首付项目经费的75%至省红十字会,项目竣工验收后再拨付剩余的25%。在向援建方申请拨付项目余款时(25%),必须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决算报告、审计报告等相关材料后方可拨付。为此,项目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不仅直接影响到我省红十字会系统灾后重建项目的整体建设进度和款项拨付,还间接影响到援建项目的正常投入使用,影响到灾区人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恢复。因此,加快红十字会系统援建项目审计工作是当前灾后重建的重要环节之一。
二、抓紧做好项目审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当前红十字会系统绝大部分援建项目已经完工,各县(区)红十字会应向县上分管领导做好有关汇报工作,主动协调当地重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工程质量检验机构(包括:建设、设计、勘察、监理、施工单位等),对已竣工项目进行预验收。项目主管单位在重建项目完成预验收和项目决算后,及时向审计单位申请项目审计。
三、高度重视、科学安排。认真抓好红十字会系统项目审计工作
鉴于红十字会系统援建项目在执行和管理方面的特殊性,各县区审计局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在计划上要统筹安排。可考虑由县区审计局统一组织,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共同参与对红十字会援建项目开展审计工作。也可根据红十字会系统援建项目实际进度,组织力量集中审计,确保当地重建任务圆满完成。
二O一O年十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红十字会 重建项目 审计 意见
甘肃省红十字会办公室 2010年10月28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