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青海玉树地震捐赠款物管理的通知
2010-10-09 00: 00 来源: 责任编辑:
甘肃省红十字会文件
甘红赈发〔2010〕52号
关于做好青海玉树地震
捐赠款物管理的通知
各市、州红十字会:
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通知要求,现就做好青海玉树地震捐赠款物管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为青海玉树地震捐款要逐级上报,每日17时前向省红十字会上报当日接收捐款数额(以实际到账数额为准),每3日将所募捐款向省红十字会汇缴一次,由省红十字会汇总后上缴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二、由于玉树灾区地处偏远,交通不便,此次募捐以捐款为主,原则上不再接收物资。已经接收的捐赠物资由各市、州红十字会妥善保存,待省红十字会与灾区协调好后统一安排调运,近期未经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省红十字会批准,各级红十字会不得自行安排运送救灾物资和工作人员前往灾区。
三、此次集中开展的募捐活动原则上到5月上旬结束。
四、要加强募集款物的管理,做到账目清楚,所募资金要实数汇总上缴,募捐工作所产生的费用不得在所募资金中列支。
附件:青海玉树地震募捐情况统计报表
二Ο一Ο年四月十九日
主题词:捐赠款物管理 通知
甘肃省红十字会办公室 2010年4月19日印发
共印20份
附件:
青海玉树地震募捐情况统计表
(自2010年 月 日至2010年 月 日)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当日募集资金
数额
当日募集物资
名称及价值
累计募集资金
数额
累计募集物资
名称及价值
注:1、本表数据分当日和累计接收捐赠款物数字,不得重复统计。
2、请于每日17时前将此表传真省红十字会。
传真号码:0931—4818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