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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青海玉树地震捐赠款物管理的通知

2010-10-09  00: 00    来源:    责任编辑:
甘肃省红十字会文件   甘红赈发〔2010〕52号

  关于做好青海玉树地震

  捐赠款物管理的通知

  各市、州红十字会:

  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通知要求,现就做好青海玉树地震捐赠款物管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为青海玉树地震捐款要逐级上报,每日17时前向省红十字会上报当日接收捐款数额(以实际到账数额为准),每3日将所募捐款向省红十字会汇缴一次,由省红十字会汇总后上缴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二、由于玉树灾区地处偏远,交通不便,此次募捐以捐款为主,原则上不再接收物资。已经接收的捐赠物资由各市、州红十字会妥善保存,待省红十字会与灾区协调好后统一安排调运,近期未经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省红十字会批准,各级红十字会不得自行安排运送救灾物资和工作人员前往灾区。

  三、此次集中开展的募捐活动原则上到5月上旬结束。

  四、要加强募集款物的管理,做到账目清楚,所募资金要实数汇总上缴,募捐工作所产生的费用不得在所募资金中列支。

  附件:青海玉树地震募捐情况统计报表

  二Ο一Ο年四月十九日

  主题词:捐赠款物管理 通知

甘肃省红十字会办公室       2010年4月19日印发

  共印20份

  附件:

  青海玉树地震募捐情况统计表

  (自2010年  月  日至2010年  月  日)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当日募集资金

  数额

  当日募集物资

  名称及价值

  累计募集资金

  数额

  累计募集物资

  名称及价值

  注:1、本表数据分当日和累计接收捐赠款物数字,不得重复统计。

  2、请于每日17时前将此表传真省红十字会。

  传真号码:0931—4818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