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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红十字会信息公开制度

2025-03-03  14: 44    来源:临夏州红十字会    责任编辑:管理员

一、总则

为规范临夏州红十字会信息披露及对外宣传工作,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透明度,树立州红十字会的良好社会形象,提升州红十字会社会公信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信息披露及对外宣传工作的内容

红十字业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红十字会的组织架构、人员构成、工作职责、业务范围等。

公益活动信息:涉及红十字会开展的各类公益活动,如募捐活动、志愿服务、应急救援、人道救助等。

捐赠信息:包括捐赠款物的接受、使用和管理情况,捐赠项目的实施进展和成效。

政策法规信息:与红十字会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解读。

其他信息:与红十字会工作相关的其他重要信息,如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报告等。

三、信息披露及对外宣传工作的原则

信息保密原则:单位任何人不得擅自泄露单位机密,尤其是能给单位带来负面影响的信息,不得破坏单位信息安全。

审核把关原则:信息披露稿件及所有对外宣传材料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加盖单位公章。

专人负责,口径统一:单位一切对外宣传、公示信息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其他科室未经许可,无权对外发布任何信息。

责任追究原则:对未经批准,泄露和擅自对外发布信息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信息披露及对外宣传工作的流程

信息收集与整理:各科室负责收集和整理本科室以及与本科室工作内容相关的信息,并按照要求进行初步审核。

信息审核:所有对外发布的信息必须经过本科室的初审,办公室二审,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审核通过后,提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最终审核。

信息发布:经审核通过的信息,由办公室负责在官方网站、社交媒体平台、新闻媒体等渠道进行发布。

五、新闻发言人制度

新闻发言人:设立新闻发言人,由单位主要领导或指定的专人担任,代表单位对外发布信息。

新闻发布:新闻发言人负责对外发布重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解答媒体和公众的疑问。

新闻发布流程:新闻发布前,新闻发言人需与办公室及相关科室充分沟通,确保发布内容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六、敏感事件报告制度

敏感事件定义:包括但不限于记者采访、人员上访、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等可能影响单位正常工作的事件。

报告流程:对于敏感事件,相关科室应在第一时间向办公室和单位主要领导报告,并提供详细情况说明。

应急处理:办公室和单位领导根据事件性质和影响程度,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并及时对外发布权威信息,避免不实信息传播。

七、责任与监督

责任分工:各科室负责与本部门工作内容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初审,办公室负责信息的二审和发布,单位领导负责最终审核和决策。

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对信息披露及对外宣传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责任追究:对违反本制度规定,擅自发布信息、未及时收集与本部门工作内容相关信息或因信息发布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附则

本制度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本制度由临夏州红十字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