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条例 抓落实 促提升
庆阳市红十字系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甘肃省红十字会条例》热潮

为扎实推进《甘肃省红十字会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全市红十字工作者依法履职能力,7月17日,市红十字会组织各县区红十字会负责人在镇原县进行观摩学习活动,开展《甘肃省红十字会条例》专题学习研讨活动。
会上,市红十字会秘书长孙龙带领大家认真学习了《甘肃省红十字会条例》。特邀省红十字会包抓我市干部、二级调研员刘雪峰为与会人员详细解读了《甘肃省红十字会条例》,将《条例》中的规范性规定向与会人员进行了深入讲解分析,厘清《条例》的源头脉络,剖析条款的用意关键,指引与会人员利用好《条例》规范工作、促进事业发展。刘雪峰强调,一要振奋精神,把握契机,将《条例》的保障性条款用好用实,为红十字事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二要依法治会,促进规范,在具体工作中要按照《条例》要求,严格捐赠款物接收、使用,加强会员会费管理,规范“三救三献”主责主业,将《条例》落到实处;三要紧盯目标,寻找差距。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创新工作举措,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市红十字系统“改革任务落实年”既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会议指出,《甘肃省红十字会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省红十字会依法建会、依法治会、依法兴会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对于构建完备高效的红十字会组织体系和治理机制,保障和规范红十字会履行职责,维护红十字会员、志愿者、捐赠人的合法权益,广泛引导、动员、组织社会各方面支持和参与红十字人道事业,促进新时代红十字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我省红十字工作法治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在研讨交流环节,镇原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张绪勇表示,《条例》的出台是新时代红十字事业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对于保障和规范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促进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和根本遵循。我们将掀起学《条例》、知《条例》的热潮,以镇原县红十字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的召开为新的起点,推动形成红十字理事会、执委会和监事会权责分开、相互制约的治理结构,着力推进红十字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环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殷建玺表示,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严格依法依规治会履职,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通过线上与线下、集体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充分深入学习《条例》,拓展学习途径,保证学习效果,将《条例》贯穿于红十字会工作始终。
西峰区红十字会会长张云霞表示,《条例》的颁布实施,是保障和推动我们红十字会不断改革创新、依法治会兴会的现实需要;是弘扬红十字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在今后工作中,不折不扣的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

通过深入学习与探讨,大家一致认为,《条例》的制定与实施是全省红十字会依法治会兴会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全省红十字会全面深化改革任务落实的重要保障,要把学习《条例》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深刻领会立法背景、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实质,逐条吃透具体要求,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期间,市红十字会组织各县区红十字会负责人参加了镇原县红十字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镇原县聚德小镇开展了观摩学习镇原县红十字会参与社区治理工作成果,并在中国人民抗日红军援西军纪念馆、屯字战役纪念馆开展了党史学习教育活动。

(庆阳市红十字会 郭立峰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