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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宁县红十字会开设电视专题节目宣传贯彻新《红十字会法》

2017-05-16  10: 58    来源:    责任编辑:管理员

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于今年5月8日起正式施行。为全面宣传贯彻新红十字会法,促进全县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静宁县红十字会开设电视专题节目,播放新红十字会法条文,邀请副县长刘桂香做客县电视台“关注”栏目组作专题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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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中,刘桂香全面介绍了新修订红十字会法的背景、意义和内容,并就县红十字会下一步如何贯彻落实新红十字会法做了重要解答。她指出,县红十字会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宣传贯彻落实红十字会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红十字事业改革发展。一要广泛深入开展红十字会法的宣传活动。结合实际,组织普法宣讲团,举办培训班,利用网站、QQ、微信、短信等移动互联网传播平台和公益广告等传播途径,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学习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相关知识,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二要把深入宣传贯彻红十字会法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的重要讲话精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省红十字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推进改革创新,加强自身建设,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完成新使命。三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和开展核心业务工作。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对红十字会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治会,着力抓好“三救”、“三献”等核心业务工作。同时,按照省红十字会“健康甘肃:百万生命守护工程”的工作思路和步骤,充分发挥红十字和谐医院和职教中心、实达技校、顺泰驾校等“红十字培训基地”阵地作用,深入推进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广泛普及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

根据县电视台安排,新红十字会法条文在每天静宁新闻之后分章播放,专题访谈节目在每周星期一、二8:10播放。通过电视专题节目,与市民面对面沟通交流,让红十字工作更加贴近于老百姓的实际生活,普及了新红十字会法,提升了市民法律意识,掀起了人人学新法、知新法、守新法的宣贯活动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