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出台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实施意见》
2014-04-04 00: 00 来源: 责任编辑:
近日,庆阳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庆政发【2014】34号),旨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及《甘肃省政府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人道领域的政府助手作用,促进庆阳市红十字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意见》明确,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各地要将红十字会信息化建设纳入政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保障红十字会信息化建设经费,提升红十字会科学管理和信息化水平。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客观准确地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应急救援机制、应急救护培训长效机制、人道救助机制、“三献”工作机制,对市县备灾救灾中心面积提出了具体要求,对救护员培训和救护知识普及率进行了具体规划。《意见》提出,要大力加强红十字会组织建设,落实机构编制,理顺管理体制,研究解决落实县区红会参公问题,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加大红会干部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对红会工作给予支持,落实办公场地,配备应急救援车辆和办公设施,各级财政要根据红会工作需要,列支一定专项经费,支持红十字会开展人道救助事业。
《实施意见》的出台,对于当前庆阳市红十字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增强了全市各级红十字组织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更广泛地动员社会各级力量参与红十字事业,有力地促进庆阳市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