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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红十字会被命名表彰为
“省直机关文明单位”

2020-12-28  15: 45    来源:省红十字会组织宣教处    责任编辑:张健

 近日,省红十字会等36个单位被省委直属机关工委命名表彰为“省直机关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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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建工作启动以来,省红十字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政治引领、提高职工素质、树立机关新风、践行社会责任为基本要求,坚持“全面建设省直机关文明单位这一目标,统筹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着力提升人道服务能力”的工作思路,把文明单位创建与作风建设年、党章党规落实专项行动以及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以创建促改革、以创建促发展、以创建转作风、以创建提能力、以创建求实效,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创建任务,充分发挥红十字会人道工作特长,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脱贫攻坚、疫情防控、“三救三献”和志愿服务等工作,有效丰富创建工作内涵,统筹谋划、逐项落实、打造亮点、整体推进,用实实在在的创建成效推动红十字工作健康持续发展,为服务全省工作大局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

 “省直机关文明单位”是省委直属机关工委授予一个部门单位的综合性荣誉称号。省红十字会将保持荣誉,再接再厉,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引领者、先进文化的传播者、传统美德的传承者,以更加严格的标准、更加务实的举措,扎实推进红十字会改革发展,努力打造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的红十字会组织,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