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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全家福——记全国首个一家7人全部登记捐献器官(遗体)的最美家庭

2016-11-24  12: 06    来源:    责任编辑:管理员

     11月22日上午,80后青年志愿者张森带着岳父、岳母来到省红十字会,郑重的签署了“无偿捐献器官(遗体)志愿登记表”,至此张森一家7人全部加入器官(遗体)志愿捐献者的行列,成为全国首个一家人全部登记捐献器官(遗体)的最美家庭。当天,张森一家(除姥姥、姥爷)还专程到照相馆拍了全家福,将这一重要时刻永久的定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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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2月10日是张森33岁生日。这天他没有买生日蛋糕,也没有亲朋好友来庆祝,而是带着母亲、妻子一起到省红十字会登记成为当年第28名器官(遗体)捐献志愿者。“这是我给自己的特殊礼物,我希望自己的生命更有价值。”张森说。随后不久,张森的母亲、妻子也登记成为了器官(遗体)捐献志愿者。

那么,张森作为一名80后青年,他登记器官(遗体)捐献的想法是如何萌生的呢?家人同意吗?

    其实,张森早在大学时代就加入了志愿者的行列,呼吁组建造血干细胞库、坚持16年无偿献血15600毫升、创立兰州阳光公益志愿服务队……多年的志愿服务经历,让张森比普通公众,对红十字会的人道工作有更多、更深入的理解。 2013年秋,张森父亲因重病住院治疗,治疗费自费部分超过50万元。当时为了筹集治疗费,他们只好将家里的老房子变卖,还在银行贷了款。当时如果有合适的肾源,实施肾移植手术,就可以挽救张森父亲的生命。但是,没有合适的肾源,张森只能看着父亲的生命一点点消失……那个时候张森就暗下决心,要登记捐献器官,挽救像爸爸一样身患重病的人。

    其实,选择在自己生日这天登记成为器官(遗体)捐献者,并不是想象中那么简单。张森父亲已去世,家里只剩下老母亲、岳父母和妻子,作为儿子、女婿和丈夫,他做出这样的决定必须征得母亲和妻子的同意。同时,到省红十字会填写登记器官(遗体)捐献相关资料,也必须有家人签字。

    张森说,母亲和妻子起初根本不同意他去登记器官(遗体)捐献,尤其是母亲对器官(遗体)捐献方面的知识不了解,还以为儿子马上就去捐献。经过张森多次耐心解释,母亲、岳父、岳母、和妻子拗不过他,只好同意了。不久,在真正了解了捐献器官(遗体)的大爱之举对于生命的意义后,曾经饱尝失去亲人伤痛的张森母亲和妻子也登记成为“无偿捐献遗体(器官)志愿者”。张森的姥爷是1949年就入党的老共产党员,在仔细了解了遗体捐献后,也和老伴一起成为遗体捐献志愿者,后来张森的岳父母也来到了省红十字会登记捐献遗体……

    2016年初,张森联合身边的志愿者,组建了“生命的延续——甘肃省器官(遗体)捐献宣传志愿服务项目团队”,希望用自己和家人的故事,带动更多的公众加入器官(遗体)志愿捐献者的行列,为像父亲一样的患者带去生的希望。

    生命不息、公益不止。期待张森们更多成员、更大幅的“最美全家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