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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红十字会关于开展抗震救灾募捐工作的声明

2008-05-15  00: 00    来源:    责任编辑:
   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突发7.8级强烈地震后,我省陇南、庆阳、甘南、平凉等市(州)出现房屋倒塌和人员伤亡事件,灾情严重。为有效帮助解决灾区困难群众的燃眉之急,省红十字会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抗震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向全省各界发出了紧急募捐呼吁,号召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行动起来,踊跃捐款捐物,以实际行动参与到灾害紧急救助和灾后重建工作中来。呼吁发出后,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但是,今天我会接到举报,兰州市城关区伏龙坪附近有人拿着假冒的我会捐赠收据,冒用省红十字会名义进入居民住宅楼非法募集救灾款物,我们已经采取报案措施。为防止广大市民上当受骗,省红十字会现声明如下:    一、我会在兰州市设立了8个募捐点,除5月13日在媒体公布的兰州市西太华超市(西站店)、亚欧商厦、西单商场、兰州饭店、华润万家超市(天水路店)5个现场募捐点外,根据市民要求,又增设了省红十字会办公楼、华润万家超市(西站店)、华润万家超市(西固店)3个募捐点,各募捐点都有设有我会统一制作的全透明、铝合金包边、明显红十字标志的募捐箱,并配有身穿橘红色马甲、佩戴红十字工作牌的工作人员。    二、我会近期还将在热心公益的企业、商户的营业场所陆续开展其它捐赠活动,凡与我会合作的企业、商户均持有我会盖章的授权书,有明显红十字会标志,并配有身穿橘红色马甲、佩戴红十字工作牌的工作人员监督。    三、除大型商场及合作商家的募捐点外,凡是通过银行转账、邮局邮寄和在省红十字会办公楼进行捐款的,如果通信地址、姓名等信息详细准确,我会均出具财政部监制、全国红十字会统一的捐赠收据。    除此之外,热心市民或企业自发组织的募捐活动与我会无关。请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如果发现有非法募捐的情况,请及时拨打我会办公室电话(4818076)进行举报。                  甘肃省红十字会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五日